刘延东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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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东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3月30日)
刘延东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由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装备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的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参加的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联合行动,共同防治学术不端行为,构建良好学术风气,向社会展示科技界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展现科技界引领社会风尚、促进科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深刻认识加强我国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自诞生之始就把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作为崇高目标。纵观科学发展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出,求真务实、为真理献身的科学精神不仅是推动科学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也是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杆。
我国科技界素有高尚精神境界和良好道德操守。新中国60年来,几代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坚持真理、开拓创新、诚实守信,为国家的科技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心怀崇高理想,志存高远、勇攀高峰,在建设国家、造福人民中实现人生价值;他们胸怀追求真理的勇气,不畏艰苦、不怕挫折,在科学探索道路上勇往直前;他们秉持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密切配合、共同奋斗,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合力攻关;他们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在科技创新实践中攻坚克难。60年来,广大科技工作者不仅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而且塑造了热爱科学、忠于祖国和人民的高尚品格,显示出优良科学道德与学术素养,为全社会树立了光辉典范。“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就是科技界在创造伟大功勋中凝炼的伟大精神。没有这种崇高的精神力量,就没有我国科学事业今天这样良好的发展局面,就没有我国今天令世界瞩目的综合国力。这是我国科技界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坚实基础。
在看到我国科研诚信与优良学风主流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一段时间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在科研诚信和学术风气上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学风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滋长,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毛泽东同志要求在全党树立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强调科学是老老实实的学问。邓小平同志指出科学本身就是实事求是、老老实实的学问,是不允许弄虚作假的。江泽民同志强调科学精神的精髓是实事求是,科技工作者应该率先垂范,克服急于事功的浮躁心态。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科技工作者树立踏实认真的作风,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勇于在科技创新的实践中经历磨练。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第一,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对于现代化建设全局具有深远意义。现代化强国首先应当是创新型国家。只有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才能实现从大国向强国的迈进。当前,新的科技革命正在危机中孕育,全球进入了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各大国都力求占据未来发展制高点。我们必须奋起直追,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真正把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作为创新文化的核心内涵,渗透在国家创新体系的各个层面。如果不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严重影响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摇国家创新体系的根基,阻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第二,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是科学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研究自十七世纪走出传统经院以来,越来越成为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许多国家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因此,科学探索往往伴随着荣誉、地位和商业利益,科研诚信问题开始浮现出来,一段时间暴露出来的学术不端和欺诈行为令全球科技界为之震惊。然而,求真求实永远是科学精神的核心,急功近利、心浮气躁注定与科学无缘,缺乏诚信的学术更是没有希望。有什么样的学术品格和氛围,就会孕育出什么样的学术成就和人才。正如爱因斯坦所讲:“大多数人说,是才智造就了伟大的科学家。他们错了,是人格。”没有诚信,就会破坏科学研究的秩序,就会影响科学家持之以恒的科学探索和创造活力,科学事业将无法向前发展。
第三,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科学发展的历史也是科学精神引领社会进步的历史。科学家是全社会知识层次最高的群体之一,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对社会行为、社会风气能够产生很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居里夫人一生共获得包括诺贝尔奖在内的16种奖章、107个名誉头衔,但她仍然淡泊名利,潜心研究,其人格魅力令世人钦佩。我国知识界历来被视为社会的良心。近代以来,科技界的优秀前辈以良知良行感召和启迪社会,得到了全社会的崇尚和尊重。今天广大科技工作者同样有责任在社会变革中严于自律,承担社会责任,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先锋和表率作用。
二、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取得实效
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既重视思想认识和诚信文化等软约束,又重视监管和惩治的硬措施;既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构建长远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科学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学术自律。
产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系统完整的科学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一些人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薄弱,有人甚至利用科研管理漏洞和机制的不完善谋取个人利益。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学术自律,提升科学道德素质,是解决科研诚信问题的基础性举措,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一要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在世界许多国家,科学道德教育课程是研究生阶段的必修课,以此引导员工领会科学道德与科学职业的伦理精神。我们要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突出教育这一环节。要将科学道德列入大学和研究生必修课程,使青年员工从员工时代就养成恪守学术诚信的自觉,培养他们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掌握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研究生导师更要言传身教、率先垂范。科研机构、科学组织和相关单位要将科研诚信内容纳入科研人员职业培训体系,与思想政治、公民道德和法制教育相衔接,与科研实践和创新方法教育相融合,与明德楷模、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让学术诚信深深根植于科研人员的头脑,内化为精神追求。
二要广泛宣传模范事迹。我国科技界曾涌现出大批的先进模范,他们可歌可泣的事迹带给科技界和全社会深深的震撼和教育,值得我们永远缅怀和学习。比如,钱学森同志的贡献不只是在科学技术上,更在于他忠于祖国、尊重科学、不慕虚名、求真务实的精神。钱老的一生给我们的一个深刻启示就是,诚信是科学家最宝贵的品格,每一个迈入科学殿堂的人都应当把诚信作为立身之本。要发挥典型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宣传他们的坚定信念、执著精神、踏实作风,感染和激励年轻一代,提升广大科研人员的精神境界,从根本上净化学术风气。
三要发挥科研学术机构的自律功能。科研机构和学术团队要制订道德准则,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要提高科研活动的透明度,倡导学术争鸣,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公众对科技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使科学研究始终处于同行的检验、批判和监督之中。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让求真务实成为科技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科技工作者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社会责任,坚守学术道德。高水平的科学研究需要高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学家要有高水平的精神境界。只有坚守爱国报国、奉献社会、服务人民、追求真理的情怀,才不会让名利动摇诚信。现在外面的世界诱惑很多,但科学界要永远保持一片净土。重大科研成果的产生需要长期艰苦的探索,科技工作者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挫折。要秉持科学精神,对待科学问题始终保持严肃认真、周密细致、精益求精的态度。要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欺诈剽窃等行为,尊重他人劳动,维护知识产权,做科技创新的先锋、学术道德的楷模、社会诚信的表率。
第二,深化体制改革,构建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体制机制不健全也是学术不端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引导学术诚信的良好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一要加快完善开放合作的机制。科学间交叉融合和相互渗透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新学科、新领域往往是科技创新的前沿,是竞争最为激烈、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潜力最大的高地。目前少数科研机构和研究团队之间存在相互封闭、分散分割现象,甚至近亲繁殖。这与科学精神格格不入,也可能成为滋生学术不端行为的温床。要制定促进科技系统内部开放的政策,逐步实现研究人员之间,专业领域之间,研究机构之间,以及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开放,建立共享平台。重大科技计划和科学工程要大胆引进国内外优秀科学家和工程师参与。大学和科研机构要真正建立起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用人机制,面向全国乃至全球选聘优秀人才。要通过建立一个海纳百川、开放互动的科技工作格局,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氛围。
二要加快完善学术平等的机制。科学研究需要一个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环境,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科技工作者的创造活力才能迸发,浮躁之风和学术不端行为才没有生存土壤。现在,一些研究机构和学术领域缺乏平等的学术争鸣和批评。我们必须在学术管理、资源配置、人才选拔与使用等方面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制度层面上鼓励学术争鸣,保护不同意见。要扶持和提携青年学者,鼓励他们敢于探索,敢于质疑,敢于求实创新,敢于面对失败。真正的学者是不怕后学超越的,因为只有后人不断超越前人,科学事业才能发展。
三要加快完善评价机制。科研评价指标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导向。目前我国科技评价制度尚不完善,在具体评价工作中还存在着重数量不重质量,重名望不重实绩,重论文不重工作水平,重短期成果不重长远积累,重设施改善不重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必须按照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快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评价标准上,要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的不同特点,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基础研究要更加体现鼓励瞄准重大学术问题前沿和自由探索的导向,评价周期不能过短;应用研究关键要看解决了什么重大技术瓶颈;公益性研究要看社会效益如何。在评价内容上,不仅要关注直接的、近期的和显性的价值,也要关注间接的、长远的、隐性的价值;对创新性强的项目、非共识项目以及学科交叉项目,要给予特别关注和支持。在评价方式上,要公开透明,接受学术界的监督,以增强公信力。总之,要通过完善评价机制形成正确导向,引导科研人员力戒浮躁,集中精力于科学本身,专心致志于创新活动,这样才能造就一流的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
四要加快优化科研经费投入结构。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对于科技事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支持作用,但科技经费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对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研究持续稳定的支持还不够,而这些研究往往需要十年磨一剑的功夫。有的项目布局不切实际,申请程序比较繁琐。要根据不同科研活动的特点和经费需要,完善投入机制,优化投入结构,有的项目要形成稳定支持的机制,有的项目要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也要强调诚信原则,规范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个人或小团体从中谋取私利。
第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力度。
加强科研诚信既要靠自觉自律,也要靠监督管理。从世界范围看,加强科研诚信正从单纯依靠道德约束,向道德约束和监管惩处并重转变。近年来,我国制定发布了针对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学术规范。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都有相应的条款。许多单位和部门成立了专门机构,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规章和要求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问题发现了但查处不力,这实际是容忍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道德底线的突破,对整个科技界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产生了不良影响。
我们要从维护国家科技事业的整体利益和科技界的整体声誉出发,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科研活动的全过程实行强有力的监管,抓住最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加大监管力度,不留漏洞和死角。要采取“零宽容”政策,严格要求,严厉约束,有一个处理一个,并公开曝光,决不让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有立足之地。
三、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合力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科技界形成了高度共识,要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各有关方面要按照职责分工,找准自身定位,下大力气落实好、完善好各项措施,尽快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公众,使科技界的优良传统和崇高声誉发扬光大。
第一,强化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宏观指导。科技部等十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这是在宏观层面上协调和推动科研诚信建设的积极行动。要落实相应的责任,形成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组织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科技人员自觉行动的格局。教育部门要全面推行研究生阶段科研诚信课程教育,科技部门和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符合不同科技活动特点的科技评价体系,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投入结构。各成员单位要在完善和执行相关政策、沟通信息等方面协调互动,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强化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的作用。各学术团体要建立适合本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规范,参与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科研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加强对科技人员的教育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检查,引导科技人员严格自律。
第三,加强科研诚信规范建设。要对科研诚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划清学术不端行为的界限,建立健全科研道德规范,明确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完善学术论文发表评价的制度。同时,通过培训和宣传让广大科技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规范和要求。
第四,积极推动科研诚信立法。要把科研诚信立法纳入科技法律体系建设,加强诚信规范与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充实和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的有关条款,逐步建立起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科研诚信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核实、监督监察、公开公示和惩戒处置等,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同志们,科研诚信和良好学风是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前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石。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共同肩负起责任,积极行动起来,促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有一个大的改善,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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